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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18-1844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18-05-14 发布日期: 2018-05-14
发文机关: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 体裁分类: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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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垂直管理有关部门:

《莱阳市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莱阳市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取水井管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以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控为目标,按照全面排查、落实责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农村取水井安全管护水平。

二、整治任务及目标

整治任务:各镇街要对现有农村取水井(含废弃取水井)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督促和指导农村取水井产权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取水井设置井盖、警示标志及防护措施,符合报废条件的取水井按要求作报废处置。

整治目标:农村取水井的安全防护措施满足《机井技术规范》要求;废弃取水井采取填埋或封闭处理;建立农村取水井安全管护长效机制。

三、工作安排

按照上述要求,紧紧抓住“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健全机制”三个工作环节,开展专项行动。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各镇街对辖区内农村取水井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无死角、无盲点、全覆盖,特别是对位于镇界、村界、边远地区的取水井,以及群众自发打的“老井”、“枯井”,要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一井不漏,实现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同时,对危险程度高、急需治理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开展整治,及早消除隐患。由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建设,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履行移交手续的农村取水井,由实施部门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开展项目区内风险隐患排查,并负责消除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本月集中组织对废弃和存在隐患的取水井采取填埋、封存或防护等整治措施,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首先明确分类处置标准,对仍在使用的取水井,根据实际设立安全标示,安装井房、井台、井盖及护栏等必要的防护设施;对已废弃的大口井一律填埋夯实,恢复地貌;对已废弃不用的取水井,将地面以下一定深度的井管切割,并用黏土填埋,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对因地下水水位下降造成暂时无法使用的取水井要加盖封存。取水井的产权所有者为取水井整改责任人,按照整改要求处置完毕后,要以镇街为单位,向市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市政府对达到处置标准的,予以验收,并将处置结果纳入取水井管理台账,由水利部门备案;对未达到处置标准的,需限期整改,并重新验收。

(三)健全机制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本月以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制度为重点,建立农村取水井安全管护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信息登记制度,新建成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取水井信息报水利部门备案。二是全面推行“两证一书一台账”管理模式,明确工程产权人和管护责任人,发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证书》,并签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协议书》。三是强化事先、事中监管,加快推进机井建设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建立农村取水井动态核查管理机制,督促农村取水井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市、镇、村建立废弃取水井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巡查举报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镇街政府、办事处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周密制定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人,扎实细致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搞好沟通衔接,做好好技术指导、政策支持。市政府将加强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地区严肃追责。

(二)加大资金投入。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各镇街、部门要不等不靠,积极筹措资金加以解决。有农田水利相关项目的部门要利用好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统筹各类涉农资金,用于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工作需要。

(三)建立长效机制。按照“谁建设、谁报备;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对政府扶持建设的农村取水井,由建设单位及时办理产权移交手续,落实管护主体和安全责任人;对户办、联户办、集体办、股份合作等修建的取水井,由所在镇街政府、办事处负责商有关村委会,明确产权人及安全责任人;经查找无法明确责任人的,按无主取水井处置,能够使用的,经确权登记后,移交村(居)使用管理;已经报废的,按规定填埋、封堵,消除安全隐患。各镇街、部门要以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快建立农村取水井动态核查管理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督促农村取水井安全责任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微信等媒体,采取张贴安全公告、发放安全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儿童的看护和安全教育,使其远离危险地域,筑牢安全防范意识。

(五)严格督导检查。每月7日、17日、27日前向市水利局上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市里将采取督查、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取水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调度,并将结果与年终科学发展考核挂钩。对进展迅速、成绩显著的镇街给予表扬,并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坠井责任事故的,将严肃问责。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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