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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18-17027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成文日期: 2018-05-23 发布日期: 2018-05-23
发文机关: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莱阳 统筹整合 体裁分类: 通知

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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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政发〔2018〕1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莱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莱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莱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意见》(烟政发〔2018〕11号),有效解决资金多头管理、交叉重复、使用分散等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农”工作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着力构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现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新旧动能转换步伐,提升农业农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优化政策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效率和使用效益。

2.坚持汇聚合力。依靠行业主管部门专业优势和管理特长,不改变行业主管部门涉农资金分配权和管理权,最大限度地凝聚政策、资金和管理资源,形成改革合力,切实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3.坚持重点突出。在各部门事权范围内,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变、归口管理、各负其责、统筹协调、集中用力”的基本原则,统筹整合各级各部门涉农资金,优先投向市政府规划中农村发展的重点区域、主导产业、重大项目等方面,为完成全市农业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4.坚持统筹协调。完善政策设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自上而下推进统筹整合。明细部门职责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

5.坚持激励引导。通过涉农资金整合导向,激发和调动镇村、农民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到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方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财政整合资金引导、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自主投入的良性互动机制。

二、涉农资金整合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和制定统筹整合工作具体政策并解释答复有关事宜。财政部门以资金管理为抓手依法依规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行业主管部门以规划方案为依据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稳妥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编制资金使用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汇总自身行业内所有中央、省、市和本级资金及任务清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在上级资金或任务下达到我市30日内,按照“接得住、用得好、管得严”的要求,统一研究制定出资金使用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及任务完成目标,报市政府批复。

(三)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市政府批复的资金使用方案在10日内下发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收到资金使用方案10日内做出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市政府批复后,具体组织项目实施。

三、涉农资金整合内容

包括中央、省、市及本级安排用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除约束性任务以外的其他指导性任务资金。

(一)农业部门。包括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剔除约束性任务烟台市乡村之星奖励)、农业保险、专项扶贫资金等。

(二)林业部门。包括现代林业发展资金(剔除约束性任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专项扶贫资金等。

(三)水利部门。包括水利发展资金(剔除约束性任务防汛抗旱)等、专项扶贫资金。

(四)农机部门。包括农机化水平提升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等。

(五)畜牧部门。包括现代畜牧业发展资金(剔除约束性任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

(六)海洋与渔业部门。包括海洋与渔业发展资金等。

(七)国土部门。包括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等。

(八)财政部门。包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烟台市级配套资金、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烟台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省级公益事业扶贫发展基金配套资金等。

(九)市委农工办。包括生态文明示范区(民俗文化村)建设奖补资金、生态文明乡村建设资金等。

(十)交通运输部门。包括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用于村道建设与养护部分)、专项扶贫资金等。

(十一)旅游部门。包括旅游发展资金(用于乡村旅游部分)等。

(十二)市委宣传部。包括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德榜建设奖补)、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乡村文明行动“百镇千村”建设示范工程奖补)等。

(十三)民政部门。包括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彩票公益金用于村级)等。

(十四)市科协。包括科普活动及工作经费(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

(十五)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贫困村建设综合性文化活动室)、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贫困村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等。

(十六)市委组织部。包括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资金(剔除约束性任务)、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资金等。

(十七)市扶贫办。包括专项扶贫资金等。

(十八)住建部门。包括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农村改厕资金(剔除约束性任务)等。

(十九)环保部门。包括环境保护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

(二十)卫生计生部门。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剔除约束性任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剔除约束性任务)等。

整合资金范围根据烟台下发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市级专项目录整理,以后年度发生变化的,取消项目自动剔除,新增项目按性质纳入资金整合范围。

四、资金整合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市政府牵头编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发展规划、资金使用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等,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财政部门要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烟台市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严格审核项目建设相关财务资料,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不论是约束性任务还是指导性任务,对结余结转资金都要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实行绩效管理。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绩效运行信息的监控,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程、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时纠正项目绩效运行与预期绩效目标的偏差,促进绩效目标的实现;项目实施结束后,要及时对项目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对资金使用效益好的项目给予表扬、予以推广;对绩效评价结果差、审计发现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减少资金等处罚。

(三)加大监管力度。审计部门要把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为审计工作重点,跟踪监督是否真正开展统筹整合工作。加强信息公开,逐步建立统一的涉农资金信息网络公开平台,将统筹整合方案、管理办法、资金规模、扶持范围、分配结果等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追回被骗取、冒领、挤占、截留、挪用的涉农资金,依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莱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莱阳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慕  欣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彦博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赵玉庭  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杜风琛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王忠俊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绍斋  市科协主席

张  宁  市农工办主任

孙洪波  市扶贫开发办主任

邢胜军  市民政局局长

宋竹行  市财政局局长

鲁世云  市国土局局长

陈  裕  市建设局局长

卢绍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吕海博  市水利局局长

梁  雷  市农业局局长

杨文杰  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徐建寿  市文广新局局长

董海涛  市卫计局局长

赵炳进  市环保局局长

李言成  市林业局局长

盖仕文  市农机管理局局长

徐飞武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盖新章  市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宋竹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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