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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18-18488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成文日期: 2018-08-15 发布日期: 2018-08-15
发文机关: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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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视察烟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烟台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烟政办发〔2018〕2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围绕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公开

(一)聚焦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公开

1.做好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推进公开。及时公开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的政策举措,全面落实我市惠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和企业减负政策等配套措施,加强重大战略宣传和政策解读。通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领,名企、名品、名产、名店支撑,做好食品加工制造业、新能源汽车、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的公开,加大宣传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引领,推动传统动能焕发生机、新动能蓬勃发展。(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做好新兴服务业推进公开。紧密对接省十强产业和烟台八大产业,深入推进“四减四增”工作,及时公开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有关工作政策措施、规划政策落实情况、成效进展情况等,并在门户网站公开相关解读材料。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公开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情况和公共服务工作成效等信息,通过门户网站、电视采访等形式宣传推进主导产业的目标任务、升级措施、典型案例等,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进行解读。聚焦道路交通拥堵治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城市名片创建经营、城市环境提升等做好公开,为实现宜业宜居宜游城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安监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公开。及时公开《山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推进落实情况,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开,深入解读“三农”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举措,对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等进一步规范完善,实现村务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聚焦“三大攻坚战”做好公开

1.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公开。密切关注政府债务、企业金融风险、地方金融组织、互联网金融等方面的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的舆情,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进行有理有据的回应。深入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及时公开城市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转产或关闭任务的进展情况。公开并解读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矿山、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措施。扎实推进“天网工程”、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社区网格化管理,及时发布相关进展情况、成效以及依法打击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安监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围绕精准脱贫推进公开。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细化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强化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脱贫攻坚规划、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精准扶贫脱贫调查处理情况、扶贫政策咨询与监督举报电话、扶贫项目实施情况、雨露计划职业扶贫项目、贫困村户识别公示和退出公告等内容的公开。按照公开原则,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及时公开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并有理有据公开处理结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监察委、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3.围绕污染防治推进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实施效果等信息。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报道督察整改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待。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审批指南,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决定等。依法公开持污许可信息,发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进重点排污单位集中公开环境信息。做好空气质量结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和限停产企业清单。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每月公开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每月公开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以及河湖保护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全省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预警信息。(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做好公开

1.围绕创新体制改革推进公开。做好国企改革、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党政机构改革的事项公开,公开各领域改革的政策依据、重点目标以及推进措施,为推进改革营造氛围。做好“双招双引”政策公开解读,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端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抓好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和“烟台市专利奖”获奖单位个人、获奖项目公示公开,壮大科技研发和创新支撑实力。(市编办、市招才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改革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2.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推进公开。做好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事项所涉及的事项内容、任务要求、牵头部门、项目推进进度、存在问题、考核结果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对每年进行的科学发展观摩评议结果要采取适当的形式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明确本领域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公开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8类信息,明确公开主体,强化公开时效,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重点领域着力推进公开

(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门户网站设预决算公开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专栏上集中公开,并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分级,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继续做好全市月度财政收支信息公开工作,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财政形势。推进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全市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及时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公开

做好权责清单调整与公开。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削减权力事项要求,进一步削减行政权力和投资审批事项,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承接上级依法下放的涉及民生、投资建设、企业生产经营、促进创新和人才引进等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市编办、市政管办负责落实)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及时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进行公示,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工作,政府门户网站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典型案例等信息。依托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准备、采购、执行等阶段信息的公开,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市发改局、市财政局负责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以及省政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明确公开主体。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统一在平台上的发布工作,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政管办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信息公开。做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和省、烟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推进重要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保障标准、办理流程,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开展城乡低保市、县、乡、村四级公示,对享受低保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居住社区(村)、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实行长期公示。(市民政局负责落实)

2.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以着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及时公开新建、改扩建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小学中学信息,及时公开一流学科建设方面的推进落实情况。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在每年7月底前公开本行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并及时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公开招生结果。继续加大技工院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市教体局负责落实)

3.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每月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疫情信息,遇重大、特大法定传染病疫情,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市卫计局负责落实)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行政审批结果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链接国家专业网站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备案日期、备案企业(产品)、备案号等备案信息。定期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中的有关被抽检单位、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及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等省级监督抽检信息。省级网站公开责令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召回相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在决定作出后48小时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原文公开。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信息,依据法律法规及时公开,供社会公众查询。(市市场监管局、市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落实)

5.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和解读人口市民化“1+N”政策体系、城镇产业支撑、“人地挂钩”机制等新型城镇化政策,加大全市城镇体系重大规划及实施情况公开力度。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及时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公开和解读。及时公开并解读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措施,定期公开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等政策解读、情况发布,及时公开和解读农村危改、改厕等相关政策,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解读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按季度发布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市建设局、市公积金管理分中心负责落实)

(六)推进国资国企监管信息公开。按月公开市管企业总体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及时公开财务重大信息。依法依规公开市管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市管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市管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市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深入推进市管企业产业整合重组和混合所有制改革信息公开。开展市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摸底调查,及时公开调查结果。 (市财政局、企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七)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应急管理信息和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做好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强化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制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完善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加大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依托政府网站专题专栏集中公开建筑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记录。(市安监局、市建设局负责落实)

三、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推进公开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和执行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方案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推进重要政策措施、重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公开,加大督查情况公开,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运用好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形式,科学评价政策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府会议公开。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要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年内邀请相关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不得少于2次,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围绕提升政务服务实效着力推进公开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试行“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对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批向社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推广“一窗受理”服务模式,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市政管办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摸清并公开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相关技术服务资质资格的机构底数,接受群众监督。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对确需保留的证明材料,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政管办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围绕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公开

(一)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部署,加强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出台前,要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充分运用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的权威发布平台,做好重要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委宣传部及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严格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回应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与联动,实施政务舆情督办制度,切实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密切监测收集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水利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苗头性信息,科学研判,积极应对,分类处置。重点关注涉及重大政策调整、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加强政务舆情日常管理,建立完善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机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委宣传部及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六、围绕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公开

(一)启动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启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目录编制要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11月底前要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严格落实公文办理程序。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拟制公文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予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没有明确的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本级政府办公室可按规定予以退文。要在公文审签单上标明公开属性,在制定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认定其公开属性,文件正式印发时,在文件正文上明确标注公开属性。(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计生、住房保障、水电气热、公共交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启动推进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具体办法,推动公共领域信息公开。(市教体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市卫计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七、围绕政务公开加强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配合上级完成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整合迁移,初步形成集约规范、标准统一、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权责明晰的政府网站管理模式,打通市、县政府网站之间的数据通道。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公示、办事指南信息、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信用信息等各类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平台,依托烟台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形成统一管理、统一形象、统一服务的“一站式”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平台。建立政府网站间协同联动机制,政府网站要设立固定栏目同步转载中央和省烟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同步发声的政府网站体系,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落实网站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完善政府网站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定期开展演练。因机构调整、网站改版等原因,网站主办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网站域名、栏目的主体结构或访问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更新相关信息。(市政府办公室、市网络办负责落实)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加快实施政务服务类APP 规范管理、整合共享,推动政府部门独立设置的专业APP功能向省、烟政务服务综合性APP整合迁移,切实解决“标准不统一、功能不实用、更新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功能开发和栏目设置要侧重民生服务,加强沟通互动,增加用户粘度,完善用户使用体验。利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数据资源,开发时充分测试平台兼容性以及PC端系统的无缝对接,预留标准接口,做到数据同源、信息互动,避免重复开发造成资金浪费和大幅增加后台维护工作量。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要关停整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做好政府公报发布工作。完善市政府部门为市政府公报提供文件工作机制,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配合)

八、加强组织保障构建政务公开大格局

(一)健全政务公开组织机构。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中央、省、烟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落实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市直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确保职责明确、事有人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二)加强考评督查和培训工作。我市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在30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的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有牵头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要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科室和主要节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政府办公室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制度,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年度考核,定期通报结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办公室、市督考办、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负责落实)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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