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司法局2019年度关于开展“喜迎新春,与法同行”
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莱普法办〔2019〕1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直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省烟驻莱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春节期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莱阳市司法局、普法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喜迎新春,与法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月10日—2019年2月10日
二、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重点宣传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和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自信和宪法自觉。
2.大力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形成依法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3.大力宣传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公司治理、风险控制、企业并购、合同管理、股权转让、账款催缴、知识产权等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活动,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4.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保障民生,宣传涉及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扶贫、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老年人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公共卫生、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力提升民生福祉。
三、活动形式
1.开展“新春送法进村入户”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及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乡村、入农户,开展法治宣传,赠送宪法读本、法治宣传资料或法治文化产品。
2.开展“宪法进社区”宪法知识有奖竞猜活动。选取部分社区,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及宪法知识现场有奖竞猜,增强群众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
3.开展“送法下乡,助力精准扶贫”活动。结合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深入了解困难群众和困难户的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助推精准扶贫。
4.开展“送法进民企”活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动执法部门广泛开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为企业家“量身定制”课程。组织发动“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优秀律师开展“企业家法治讲座”,对重点企业巡回宣讲法。
5.开展“志愿服务普法行”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努力扩大普法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动员普法志愿者自发或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活动要求
1.要注重营造氛围。要通过悬挂横幅、LED电子显示屏展示、摆放刊板等方式,突出主题,扩大声势,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要突出工作成效。要紧密结合地方特点,切实了解群众需求,打造适合群众需要的法治文化产品,让群众时刻感受到法治的熏陶;在参与活动中,感受到国家法治建设带来的获得感。
3.要加大外宣力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与宣传同步的原则,通过拍摄照片、录制短视频等方式,适时、全面地记录活动情况,并配套相应的文稿及时向“山东普法”“烟台司法” “梨乡司法”推送,有效扩大社会影响面。
莱阳市普法办
2019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