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政字〔2019〕5号
莱阳经济开发区管委:
你单位提报的《关于实施莱阳化工产业园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方案的请示》(莱开管发〔2018〕68 号)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防控方案。你单位要严格按照防控方案的 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园区地下水监测网络,制定园 区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加强日常监测预警监控,保护和改善园 区及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
特此批复。
莱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引号: | 11370682004276012B/2019-16693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成文日期: | 2019-01-08 | 发布日期: | 2019-01-08 | |
发文机关: |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
关键词: | 莱阳 污染防控 | 体裁分类: | 命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