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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MB28358457/2019-19702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19-03-13 发布日期: 2019-03-13
发文机关: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门头设置 体裁分类: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瑞丰大厦商务综合楼门头设置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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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瑞丰大厦商务综合楼门头设置标准的规定

莱综执发〔2019〕2号


莱阳市瑞丰大厦商务综合楼位于莱阳市龙门路,是莱阳市区的重要路段。为强化市区市容市貌管理,进一步提升品位,扮靓城市形象,特对瑞丰大厦商务综合楼门头设置制定以下标准:

一、实施范围

瑞丰大厦商务综合楼需要设置门头的所有商铺。

二、设置条件

(一)在瑞丰大厦商务综合楼取得产权或使用权的商铺。

(二)在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取得《莱阳市门头装饰、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三、设置标准

(一)门头框架尺寸

框架高度200cm,框架上沿与建筑物雨棚下沿一齐,框架从门框向外探40厘米;

(二)颜色材质

底板颜色为中行灰色,材质为铝塑板,填心牌面颜色商家自定。

(三)其他尺寸

中间填心牌面外探10cm;填心上下各预留框架高度为25cm;铺与铺间的填心间隔距离为100cm;店招文字不超过70cm,亚克力发光字。

四、审批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填写申请表;2、门头实景彩色效果图两张;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核准程序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科受理;2、审批科工作人员现场勘查;3、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莱阳市门头装饰、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三)承诺时限

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经现场勘查具备设置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四)收费标准

每平米40元,每次审批期限为两年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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