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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19-16604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工业、信息化、无线电、交通,信息化产业(含电信)
成文日期: 2019-09-17 发布日期: 2019-09-17
发文机关: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进村入户 体裁分类: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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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垂直管理有关部门:

《莱阳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莱阳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山东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8〕183号)和《山东省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以农民需求为导向,以基本实现全市农村益农信息社全覆盖为目标,集聚资源,创新机制,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建设,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农民信息获取能力和增收致富能力,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三农”。紧紧围绕农民群众期待和需求,瞄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信息进村入户在方便农村生产生活、繁荣农村经济和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加快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紧紧围绕农村发展需要,以为农民提供便捷公益信息服务为着眼点和落脚点,夯实“全要素、全过程、全系统”的农村信息服务基础,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增收致富的能力。

坚持市场运作。充分调动和发挥运营主体积极性、创造性,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受益”和“民建公补、公管民营”的原则,探索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诚信守法、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坚持持续运营。统筹协调各类资源和力量,形成多方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强大合力,通过增值服务实现运营主体和益农信息社自我发展,确保全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持续运营。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和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在全市758个行政村开展益农信息社建设,实现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不出村,并与省信息进村入户综合服务系统对接,有效解决信息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难题,加快“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进程。

四、重点任务

(一)确定县级运营主体。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有意愿、有能力、有资源的企业作为县级运营主体。市农业农村局与县级运营主体签订建设合同,明确建站类型、数量、配置明细、建设时限和奖补资金等。县级运营主体负责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县级运营中心和村级站,以及组织开展益农信息社运营事宜;并负责对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省级综合服务系统,保障信息进村入户所需的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服务等四类服务落实到位。各镇街负责协调行政村配合运营主体开展村级站建设、推广手机APP、组织农民培训等。

(二)开展益农信息社建设。严格参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益农信息社类型及建站标准,按照“六有”标准开展益农信息社建设。根据烟台市信息进村入户任务分配,2019年,全市完成606个益农信息社建设任务,手机APP下载量累计达到6.2万;2020年,完成全部758个益农信息社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全覆盖,手机APP下载量累计突破10.23万。其中,中心站(县级运营中心)1个,标准站75个,专业站和简易站共682个。县级运营主体可依托农村现有商超、小卖部、农资店、通信运营商营业部、新型经营主体等,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条件,按照益农信息社配置标准,开展采购硬件设备、制作安装标牌、门面装饰等,避免重复建设。

(三)推进信息服务应用。畅通服务渠道,通过益农信息社建设,逐步实现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进村入户。提升信息服务能力,帮助农民查询和发布产品供求、市场价格、招聘用工信息、医疗预约挂号、生活缴费、小额提现等服务,指导农村信息员进行农业生产、农村经济运行信息采集、监测和村网页信息更新;帮助农民代购农资、工业品并提供物流到家;组织农民开展线上生产技术、政策、市场等相关业务培训和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构建共享经济生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农产品产销对接;规范统计农业生产机具信息,实现农村生产资源共享;及时发布闲置劳动力和用工信息,实现农村闲置劳动力的有效安置。

(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村级信息员培训计划,以“有文化、懂信息、能服务、会经营”为标准,依托益农信息社运营主体,以镇街为单位开展计算机、智能手机及互联网等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集中培训,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合格的信息员。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依托通信运营商和益农信息社等,重点组织农民、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复转军人、大中专和初高中毕业生、村两委成员等围绕手机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应用,利用益农信息社终端广泛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优化专家服务团队。面向农业部门、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遴选政策理论水平高、实战经验丰富、善于与农民沟通交流的优秀农业科技、市场信息、政策法律专业技术人员,聘请一批特色农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土专家”,充实优化专家服务团队。

(五)创新运营机制和方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方式,探索政企合作长效推进机制,创新服务资源融合共享机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将信息进村入户的有关平台运营、人员培训、绩效评价等公共服务、技术性服务等项目内容,交由具备资质条件的社会力量和单位承担。农业部门、各镇街要相互配合,科学设定服务需求和目标要求,帮助运营商开展益农信息社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国家、省、烟台市关于信息进村入户工程部署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有关镇街和部门参与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工作领导和推进机制,强化部门间为农服务数据衔接、互通和关键信息数据资源保护,统筹指导全市益农信息社建设。

(二)落实资金保障。烟台下达我市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22万元,根据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心站(县级运营中心)奖补不超过30万元,标准站奖补资金不超过1万元,专业站奖补资金不超过3000元,简易站奖补资金不超过2000元。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信息进村入户政策措施、建设经验、服务成效和优秀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信息进村入户的良好氛围。

(四)培育市场机制。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运营主体和益农信息社开展各项服务。按照“政企联合,协同推进”的运营模式,引导运营主体探索盈利模式,建立长效运营机制,确保益农信息社持续运营。

(五)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定期督查制度和月报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和过程监督,严格激励约束和责任落实,确保监督有效、风险可控。


附件:各镇街信息进村入户任务分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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