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固定栏目 > 政策文件库 > 部门政策文件
索引号: 11370682004277306Y/2020-25036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1-27 发布日期: 2020-01-28
发文机关: 莱阳市司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新冠病毒 体裁分类:

莱阳市司法局2020年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置工作方案

浏览量:    

字号:

莱阳市司法局2020年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处置工作方案

莱司〔2020〕4号

为进一步强化莱阳市司法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根据国家、省烟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力应对,公开透明、回应关切,依靠科学、有效防治”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莱阳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司法局局长盖新章担任,副组长由市司法局副局长王丽萍、隋常升、韩梅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耿岩、王颖颖、唐婷婷、吕怀玉、曹洪志、曹同天、王静、王俊杰担任。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协调保障方面

责任科室:综合科

工作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向莱阳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重要工作情况;收集、整理、上报司法行政系统动态信息,编写工作专报;做好会议筹备、记录整理、资料存档等工作;负责采购所需的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计、喷雾器等必备防护用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舆情方面

责任科室:综合科、法治调研督查科、备案审查科

工作职责:通过“梨乡司法”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横幅标语等,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负责做好舆论引导和疫情防控工作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政府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疫情防治方面

责任科室:行政复议应诉科、普法和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科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疫情排查和联防联控工作;指导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疫情排查和日常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包帮单位的人员排查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组长负责制。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对全面工作负责。各工作组成员要自觉服从指挥,主动工作,担当作为,全力配合,无条件服从。

(二)定期会商制度。每天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时研判形势,调度工作进展,研究防控措施。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会议。会商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有关疫情信息和最新工作进展,报综合科。发生重要事情和较大情况要立即报告。综合科负责整理疫情变化和工作进展等相关信息,形成专报信息,报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服务大局的忠诚奉献者。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上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二)主动担当作为,做疫情防控的积极参与者。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优势,主动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处置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引导公证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

(三)严格遵守规定,做个人防护的自觉践行者。要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公共场所注意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减少外出,不组织、不参加聚会聚餐。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附件:莱阳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莱阳市司法局        

2020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莱阳市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docx

政策解读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