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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图书馆信息查询处

发布日期:2020-01-0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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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莱阳市图书馆概况

莱阳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于2008年10月建成启用,主体建筑面积3550平方米。该查阅点设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查阅服务工作,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收集工作,目前设有政务信息查询处、成人借阅室、儿童借阅室、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尼山书院国学讲堂、美术展览厅、文化共享莱阳支中心(电子阅览室)、地方文献阅览室等服务区域,全年实行免费开放;馆内采用适合总分馆制体系建设的Interlib借阅系统,无线网络全覆盖,配备图书杀菌机、借阅查询机、报刊阅读机、电子书下载机等服务设施设备,方便市民查阅政府信息。该查阅点坚持读者服务至上的宗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热情接待查阅读者,成为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的重要渠道,密切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莱阳市图书馆多年被山东省文化厅授予“全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烟台市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荣获烟台市民读书朗诵大赛、讲烟台故事 建文明城市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莱阳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市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查阅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可在本单位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查阅人登记后,可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自行检索查阅;自行检索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帮助检索。

(三)查阅人阅览纸质文本时,应保持文件的洁净、完整,禁止在文件上划线、涂改、注字、折页或剪裁。

(四)查阅人可自行抄录政府信息,由工作人员负责办理。

(五)查阅人查阅政府信息一律免费。打印、复印、代查邮寄等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城镇、农村的特困人员(需持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六)阅人所查阅的政府信息内容由制文机关负责解释,本单位不负责解释。

三、莱阳市图书馆联系地址

图书馆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7:00;地址:莱阳市旌旗西路661号  联系电话:0535-7181782  微信公众号:莱阳市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