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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557B/2020-25009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2-27 发布日期: 2020-02-27
发文机关: 莱阳市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双随机 体裁分类:

莱阳市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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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统计局

统计部门推广“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莱统字〔2020〕1号

为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减轻统计调查对象负担,推进统计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参照烟台市统计局《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政府统计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赋予的统计执法检查职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统计调查对象,对下列内容进行执法检查: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政府统计机构要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建立统计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制度,明确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全国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R&D资源清查、投入产出调查等重点统计调查的统计执法检查随机抽取办法,由国务院全国普查办公室或国家统计局另行制定。

建立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统计局将建立统计执法人才库,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人才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参加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政府统计机构于4月底前制定完成本区域的年度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并报上一级统计机构备案,确定年度执法检查的领域、范围和数量,其中随机抽查的单位数占所需检查单位数的比重不低于30%,且要逐年提高。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除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外,对同一统计调查对象,一年最多只进行一次统计执法检查。对投诉举报多、涉嫌统计违法现象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镇街、部门系统或调查单位,要加大抽查力度。

四、抽查结果的运用

政府统计机构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严格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工作,将抽查结果纳入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将行政处罚信息按照政府“双公示”的要求和程序推送至“信用山东”官网;符合《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的失信企业,在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五、工作要求

推广随机抽查是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培训,深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监管能力。

莱阳市统计局

2020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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