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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20-2054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0-03-17 发布日期: 2020-03-17
发文机关: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 体裁分类: 通知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莱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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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政办字〔2020〕1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莱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莱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科学筹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形成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公共机构率先垂范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体系和常态化机制,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所辖(属)全部公共机构,即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3月底,实现公共机构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到2020年底,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覆盖率达到100%;到2021年底,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实现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投放收运方法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属于涉密载体的废旧物品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烟事管〔2013〕8号)及有关保密规定回收处理。

(一)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污染的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品。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帐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鼓励建立集中处置平台,对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

2.其他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2)投放收运。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渠道。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鼓励先用碎纸机粉碎后再投放处置。

(二)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要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三)餐厨垃圾。指公共机构食堂产生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

1.主要品种。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2.投放收运。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建立台帐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所在城市的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四)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以外的其他混杂、难以分类的生活废弃物。

1.主要品种。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其他垃圾应配置分类回收装置,或投放至不可回收垃圾装置内。运输处置工作需交由城管部门指定的环卫直运站负责。

三、主要任务

(一)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及管理

各公共机构要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单位情况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规格、数量和设置位置,按实际需要配齐、配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建设或改造符合分类需要的收集房、转运站等。生活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应尽量统一外观、颜色和标识,按照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餐厨垃圾(绿色)、其他垃圾(灰色)进行区别。

1.办公室:办公室内主要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和可回收物暂存空间。每个科室安排一名“垃圾分类管理员”,负责每天下班后的垃圾分类清运工作,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送到指定的公共垃圾暂存空间分类存放;其他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公共区域其他垃圾桶,由保洁员集中送到其他垃圾清运站。

文件类纸张提倡先用粉碎机处理后再送到公共垃圾暂存空间。

2.办公楼公共区域:办公楼楼道、大厅等公共区域一般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可根据需要在合适位置增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由保洁员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分类垃圾的管理,每天将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送到指定的公共垃圾暂存空间分类存放;其他垃圾集中送到其他垃圾清运站。

3.公共场所:场馆类、医院等公共场所主要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分类”收集容器。食物垃圾产生量较多的公共场所,应当增设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临时大型活动场所,应当根据活动安排及服务内容,在活动期间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公共场所分类垃圾收集容器由保洁员负责管理,每天将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送到指定的公共垃圾暂存空间分类存放;其他垃圾集中送到其他垃圾清运站。

4.食堂餐厅:公共机构食堂不提供带包装食品,倡导“光盘行动”和“垃圾不落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收集容器,如有必要,可增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食堂安排一名“垃圾分类管理员”,将餐厨垃圾存放到指定密闭容器中,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暂存空间。

5.机关生活区:机关工作人员集中生活区主要设置可回收物暂存空间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适当位置可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物业保洁员负责定期清理处置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社区食堂要增设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安排专人管理,将餐厨垃圾存放到指定密闭容器中。

(二)建立分类投放收运体系

各公共机构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或暂存空间,及时清运到收集房或转运站,按照要求定期分类运输处理。同时,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台帐,每次运送的生活垃圾要分类称重或清点数量,记录好各类生活垃圾台帐。

1.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收运。以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为基础,在公共区域设置的可回收物容器、有害垃圾容器或公共垃圾暂存空间,由负责办公院区管理的单位指定专人(或委托物业)负责清运到收集房或转运站存放到固定位置,积攒到一定数量时,联系具备资质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承办企业上门回收。属于固定资产类的可回收物,应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规范履行资产处置程序,统一运输处理。

2.餐厨垃圾的收运。公共机构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应从产生时就与其他品种垃圾分开收集,投放前尽量沥干水分。有包装物的餐厨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的公共机构可就地进行资源化处理,不能就地处理的餐厨垃圾要统一交由地方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自行处理餐厨垃圾,避免流入非法处理渠道造成危害。园林绿化产生的垃圾可通过破碎、发酵、堆肥等方式处理,实现绿化垃圾分流和减量。

3.其他垃圾的收运。办公和公共场所的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要及时汇集到暂存点或收集房、转运站,由环卫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

各级公共机构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文明创建工作和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全覆盖、分层次、多样化的宣传、培训活动,普及垃圾分类,推进垃圾减量,做到应分尽分。

1.开展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通过刊板、海报、部门网站、微信群或公众号、倡议书、知识手册等形式,开展持续常态的宣传工作,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氛围。

2.组织专题培训。各公共机构、公共机构主管部门要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专题培训;各公共机构要结合实际情况,在本系统、本单位内组织专题培训。重点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必要性、如何进行分类、如何实现垃圾减量、如何开展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等,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度和精准度,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减少垃圾产量。

3.开展志愿者活动。各公共机构要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示范引导作用,按照“参加一次培训、开展一次活动、督导一个单位、带动一个家庭、联系一个社区”的要求,深入机关、医院、学校、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指导和宣传服务活动。

4.加强学校教育。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要求,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指导学校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通过“家校社”互动等活动,加强垃圾分类教育,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培养一代新人”的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机构,加强统筹指导,及早研究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特别是教育、卫生等系统要结合学校、医院等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要求,设置管理员、监督员、宣传员等岗位,成立义工、志愿者队伍。主管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职责分工做好指导与服务工作,狠抓任务落实,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系,做好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衔接落实工作,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莱阳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由莱阳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现在主要开始进行第一阶段,各级公共机构组织本辖区内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专题培训,实现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二)完善制度建设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针对组织管理、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环节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和年度任务。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示范单位创建、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中,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保洁等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评奖惩。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三)拓展运作模式

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在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国家、省、市有关政策,通过合同能源管理、PPP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进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及宣传培训、监督指导等有关工作,加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与垃圾分类处理企业的合作,确保设施配套、宣传教育、绩效考评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先行进行试点,总结成熟经验并复制推广,推动全市垃圾分类处理产业的发展。

(四)创新工作机制

积极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运用“互联网+生活垃圾回收”等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融合措施;也可建立个人投放“电子积分”,以积分兑换实物奖励;或“义工+志愿者”等模式,促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高效开展。



附件:莱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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