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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7306Y/2020-25392 主题分类: 司法
成文日期: 2020-04-20 发布日期: 2020-04-20
发文机关: 莱阳市司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司法行政 体裁分类:

莱阳市司法局20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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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莱阳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莱司〔2020〕8号

202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重点工作攻坚年”目标定位,动员全系统上下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聚焦重点再发力,扭住关键再攻坚,全力破除瓶颈制约,全面补齐短板弱项,推动莱阳司法行政事业向高质量发展阔步迈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布局是:围绕“一个目标”,突出“两个提升”,打造“三个品牌”,抓好“四个重点”,做到“五个坚持”。“一个目标”即坚持“重点工作攻坚年”目标定位。“两个提升”,即全面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三个品牌”即打造“法德共进”升级版品牌,发展“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莱阳品牌,擦亮“党旗飘扬·法治先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品牌。“四个重点”即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坚持深化改革,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一、积极推动依法治市,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

1.抓好制度建设。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办公室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有关会议,压实各协调小组推进本领域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构建起委员会总揽、办公室统筹、协调小组归口、部门承办的依法治市工作体系。加强对委员会工作要点和办公室、各协调小组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适时召开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推进会,争取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强化法治建设的参谋意见。出台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法治政府督察计划,严格按照《莱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标体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方面组织检查验收和专项督察,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2.抓好机制运行。健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运行机制,推进党委法治建设协调议事、工作运行等体制机制规范化建设。完善委员会专家咨询制度和联络员工作联系等机制,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走上制度化轨道。

3.抓好关键少数。组织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政府工作部门一把手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工作,建立考查评议机制,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制度化设计、规范化流程、刚性化带动。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任职考法制度、年度学法制度,推广学法用法档案。积极参与烟台市局开展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系列访谈,参加全面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高端培训班。举办依法治市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品质法治服务

4.大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将2020年确定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重点实施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攻坚行动。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名义制定出台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措施落地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开展不利于营商环境和有悖于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机制,组织专项集中清理。探索实施涉及营商环境的执法评估机制、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等,建立健全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机制,规范涉企检查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健全证明事项信息核查和行政协助工作机制。

5.大力推动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心打造“优化环境·法惠企业”法律服务品牌,推动法律服务代理制、“三重”工作全周期法律服务机制,深入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在法律政策宣讲、法律风险防控、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精准化服务,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和高水平法治保障。

三、建设一流法治政府,筑牢依法行政水平

6.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能力建设。积极推动市政府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莱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将重大行政决策活动全面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轨道。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探索开展备案审查层级监督试点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明确审查范围、内容、程序和要求,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争取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司法局全列席、议题法制全审核、重大行政决策全规范的“三全”制度。推广规范性文件电子监督平台,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核工作网络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和“无纸化审核”。

7.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刚性制约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四全”模式,制定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实现系统化统筹。依托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完善网上监督、即时监督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化联动。建立和完善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等数据库,开展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和群众关注的重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根据上级出台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的意见,结合实际出台我市的,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办理流程,完善案件移交程序,强化案件结果运用,实现刚性化制约。下半年根据烟台工作安排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模式。

8.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错力度。一手抓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联合市法院建立行政复议联席工作制度,完善立案接待工作制度,严格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严格落实“0535”阳光惠民复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0535”阳光惠民复议品牌形象。一手抓基础规范化建设,完善立审分离制度,设立专门的立案室和审理室,建立专门的调解室、听证室、档案室,配强行政复议人员,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实现提档升级。

9.加强行政机关应诉水平。加强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案例研讨等活动,重点加强行政败诉案件分析研判。抓好《烟台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落实,建立负责人不依法出庭责任追究制度、行政败诉案件剖析通报制度等,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努力实现出庭应诉率、行政案件败诉率、行政应诉水平“一升一降一提高”。

四、引导树立法治信仰,大力弘扬法治社会

10.突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配合烟台做好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城市创建工作,积极争取省、烟“七五”普法先进县市。抓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三大全民普法教育活动,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公开报备、工作台帐、工作会议、报告总结、评价通报五项制度,探索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升级“践行初心·法润莱阳”普法志愿服务机制,探索建立由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方面人员组成的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法律十进”,广泛开展“法律惠民”等各类主题普法实践活动。借助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优势,探索“全方位”“一站式”“智能化”网络普法新模式。

11.突破创新升级“法德共进”模式。以“崇德向善、尚法创新、法德相融、惠润民心”为核心内容,以法德共促会、法德讲堂、法德文化阵地、法德人家、法德家庭档案等为主要载体,全力打造新时代“法德共进”创新升级版。深化“法德共进”示范学校创建,广泛组织“法德人家”评选,全面推广“法德家庭档案”,抓好“法德共进”细胞工程,努力实现深度上挖掘、高度上提升、广度上覆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结合“法德共进”,坚持法治、自治、德治并举,从执法、司法、普法方面赋能法治乡村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涉农领域执法工作监督,推进村(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乡村依法治理。

12.突显文化阵地建设法治品牌。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四个一”工程,打造一个有影响、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一批规模大、功能全的法治文化阵地,创作一批易传播、有内涵的法治文化作品,培养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法治文化队伍。申报命名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五、推进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群众获得感

13.统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各项职能,加强基础设施硬件配备,推动更多司法行政业务“上线”办理,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打造、规范化建设、信息化运行。统筹“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升级“12348”热线服务水平,推进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年内打造1-2个高水平镇街示范工作站。

14.统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水平。做深做细“情系百姓·法惠民生”法律服务惠民活动,推出2020年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法治惠民实事”,扎实推进法律援助等入选市政府民生实事的3项工作。认真做好政务公开、简政便民等工作,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对系统内法律服务窗口的监督指导,简化办事流程。抓好公证服务领域流程再造工作,努力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现场“一次办好”。积极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精准护航·法治扶贫”等专项行动,为全市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提供法治助力。继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确保人员全覆盖、经费全到位、作用全发挥。在全市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持续开展“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15.统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探索公证机制创新、业务创新,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有效提升公证执业规范化水平和办证质量。加强司法鉴定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监管惩戒力度,规范鉴定机构执业行为,做好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推进法律援助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完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16.统筹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在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中推行公职律师制度,重点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职律师工作,争取在大型民营企业探索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全面加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适时调整法律顾问薪酬发放办法,做好法律顾问使用、管理工作,切实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水平。

17.统筹推动律师行业提档升级。坚持做优律师行业。加强律师行业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律师执业权益保护和律师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打造律师行业党建示范点,实行党建对律师行业的统领。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18.持续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以“基层治理能力强化提升年”为主线,抓好司法所规范化、智慧化、集约化、创新化建设。启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80%的司法所要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加强司法所人才队伍建设,拓展司法所工作职能,把司法所真正打造成为基层统筹法治建设的“综合体”、服务政府服务群众的“桥头堡”、化解矛盾纠纷的“主阵地”、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平台”。大力培育以村两委干部、党员为主体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和以村(社区)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为主体的“法治建设带头人”,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9.持续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健全专业化行业化调解、律师参与调解、警民联调等多种联动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市、镇街、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应建尽建。注重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原则上每个镇(街区)选聘5-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力争年内各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到位。以已经命名的5个品牌人民调解室带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建设一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行完善“智慧调解”系统,打造品牌调解工作室,实现派出所警民联调工作室年内实现全覆盖。

20.持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继续依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程序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宣告、监管、解除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的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卷、一人一盒、填写及时、内容详实、规范有序。严格规范执法,对请假外出和居住地变更的要从严审批,对矫正期间违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该警告的警告,该收监的收监,绝不姑息。继续利用好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及时将信息录入平台、开通定位,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质量。继续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大排查力度,彻底摸排涉黑涉恶线索。继续做好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充分调动派驻警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抓牢全国两会、国庆节等重点时段,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扎实做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烟台市司法局的培训学习,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吃透立法精神,全面掌握法律规定的工作目的、流程、要求,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工作素质和能力。

七、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基

21.坚持深学笃用,强化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制定2020年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全局的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

22.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党的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动指南,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落实党组书记的领导责任,强化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落实每半年一次党组织书记述职和每年一次党组织书记评议评查制度。在局属各党支部中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亮点”创建活动,坚持“党建统领一切、党建覆盖一切、党建影响一切”的理念,做好“双报到·双服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参与脱贫攻坚验收工作,做到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全面提升“党旗飘扬·法治先锋”行业党建品牌,不断创新、巩固、提升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水平,实现从全覆盖到全规范的提升。

23.坚持从严治党,强化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深刻反思、检视剖析、开门整顿、精准整治、巩固提升。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运行机制,严格党组书记对从严治党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加强班子团队建设,发挥“头雁效应”。持续开展反对“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着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对党忠诚、服务人民、践行法治、公正廉洁”司法行政队伍。

24.坚持管用结合,强化意识形态建设。强化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和引导,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处置,用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管好“梨乡司法”微信公众平台、莱阳司法行政工作微信群,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八、常抓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5.坚持疫情防控,有序助力复工复产。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部署,抓好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杜绝管理漏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坚决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全方位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莱阳市司法局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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