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莱司〔2020〕2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鲁司〔2020〕4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和实施后的评估工作。
附件:《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莱阳市司法局
2020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梳理总数 | 拟废止数量 | 拟修订数量 | 已废止数量 | 已修订数量 |
1 |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 |||||
2 | 部门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