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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7226B/2020-25483 主题分类: 公路,安全
成文日期: 2020-09-27 发布日期: 2020-09-27
发文机关: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 体裁分类: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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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拉网式

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莱交发〔2020〕65号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27日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从根本上消除隐患、防控风险、遏制事故,根据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烟交发〔2020〕111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底,在全市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系统深入排查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有效管控,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地落实,推进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守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较大及一般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莱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阶段(从现在起到10月9日前)。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依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立即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实施方案于10 月9日前报局安全监督科。

(二)全面排查阶段(10 月9日至10 月15日)。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地毯式、拉网式隐患大排查,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切实摸清隐患底数,确保交通运输每一个领域、每一个企业(单位、场所)、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个装备设施都排查到位。

(三)集中整治阶段(10 月16日至10月31日)。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整改落实。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确保不出问题。

三、隐患排查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道路客运排查重点(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配合)

1. 排查企业所属车辆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员持证上岗和安全驾驶、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排查实名制售票验票、车辆安全设施配备使用、车辆安全例检、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消防制度和设施设备落实情况;

3.排查动态监控、站外违规上客、长途客运凌晨2-5 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旅游包车安全监管落实情况等。

4.排查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疫情防控工作。

(二)危货运输排查重点(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配合)

排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所属车辆依法取得《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及押运员持证上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合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标识悬挂张贴及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常压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使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组织、从业人员培训、车辆本质挂靠和运输介质不符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等。

(三)公路排查重点(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1.排查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情况;

2.排查公路隧道提质升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3.排查独柱墩桥梁、公跨铁桥梁、公铁并行路段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排查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封闭施工公告信息发布情况等。

(四)城市公交排查重点(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牵头;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配合)

1.排查城市公交车安全隔离装置配备情况;

2.排查城市公交车重点路段、危险区域安全驾驶情况,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情况;

3.排查开展岗位职责、操作规范、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考核情况;

4.排查城市公交车驾驶员疲劳驾驶问题预防整治情况等。

(五)交通执法查处重点(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

1.查处非法违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行为;

2.查处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

3.查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等。

(六)交通在建工程排查重点(地方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1.排查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一线工人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施工技术力量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情况,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情况;

2.排查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是否存在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支撑体系基础承载力不足、超前支护不到位、监控量测未有效开展等情况;

3.排查“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重点排查高大桥墩(柱、塔)施工、不良地质区段的隧道开挖支护和高边坡开挖防护等事故易发作业环节,以及是否存在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高处作业未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隧道开挖安全步距未按专项施工方案控制、路堑高边坡工程未按设计要求逐级开挖逐级防护等突出红线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定期调度,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要把此次大排查专项行动作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深入研判剖析形势,细化完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对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我局将适时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二)狠抓隐患整改。局属各单位要督促有关企业落实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对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期限;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辨识、评估,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推动专项行动广泛传播,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要畅通全社会参与渠道,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和家属参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维护安全的良好风气。要做好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调度统计工作,行动开展期间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请于每周一上报前一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格式见附件),于10 月26日前报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至局安全监督科。

联系人:杜柯荧

联系方式:7216881

电子邮箱:lyjtaqk@163.com

附件: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问题整改汇总表

附件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问题整改汇总表

单位:            时间:年月日

派出检查组数量

检查人次

检查数量

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措施

隐患总数(个)

完成整改(个)

采取措施

(正在整改)(个)



1.检查企业XX个;

2.检查车辆XX辆;

3. ……




1.罚款XX元;

2.责令整改XX个;

3.停业整顿XX个;

4.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XX个;

5.其他行政处罚措施。

报送人员: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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