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编码:3706821002110
二、实施机构:
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申请主体:
施工单位
四、受理地点:
莱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32号窗口
五、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六、办理条件
1.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3.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4.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申请材料
1.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2.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手续(人社局交款);
3.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含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用支付计划表(原件3份)。
八、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535—7215747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0535—7222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