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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 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制定《莱阳市城区道路禁限行规定》 > 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
征集主题:
关于对《莱阳市城区道路实施禁限行措施》征集意见公告
征集时间:
2021-02-11 至 2021-03-11
征集单位:
莱阳市公安局
公告内容:

为深入征求公众对《莱阳市城区道路实施禁限行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按照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开言路的要求,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对我市“城区道路实施禁限行措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市民能积极建言献策。对于收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市公安局将及时进行整理并认真研究,在制定莱阳市城区道路禁限行方案时积极采纳。

一、征集范围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民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在外工作、经商、务工人士以及关心关注莱阳交通管理的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2021年02月01日至3月3日

三、征集内容

《莱阳市城区道路实施禁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请您对征求意见稿的5个方面提出您的宝贵建议和建设性意见(详见附件)。

四、征集方式

1.网络平台:

请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lysgajjjdd@yt.shandong.cn。

2.邮寄方式:

请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莱阳市龙门西路519号,邮政编码:265200)。

3、电话方式:

意见、建议征集电话:0535-7268110。

备注:请在建言文件中请留下个人联系方式,以便与您沟通。


莱阳市公安局

2021年02月11日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一、措施起草的背景及原因是什么?

答: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市区内道路通行能力,减轻市区内交通拥堵的情况,为市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亟需对城区道路实行禁限行措施,以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特制定《关于莱阳市城区道路禁限行措施》。

二、措施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文件制定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措施起草过程是什么?

答:市公安局组织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部分重点物流企业、快递公司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在交警大队召开城区道路禁限行措施区域划定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关于莱阳市城区道路禁限行措施》,讨论了城区道路禁限行措施区域划定工作,并分别就区域禁限行管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通行证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形成了共识。

四、通告征求意见情况有哪些?

答:无。

1、根据要求,我单位2021年2月11日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2、2021年4月20日,于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三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参会代表23人,与会代表均对禁限行措施的实施表示支持,未收到反对意见和建议。

五、能否将禁限行区域绘制成图?

答:为更直观的展现禁限行区域,我们绘制了新的禁限行示意图如下。

六、如何办理货车通行证?

答:

(一)因生产生活、工程建设、物流配送、物资运输等确需在禁限行区域、时段内通行的,应当事先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手续,经审核备案后,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二)确需办理通行证的车辆,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携带所需资料,工作日到莱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大厅递交申请,也可以通过谷歌、猎豹浏览器输入http://123.130.112.83:8081/txz/login.html/网址登录通行证管理系统提交有关资料,或关注“烟台交警”微信公众号,查找“在线服务”模块中“通行证业务”自助申请。

(三)对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且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的重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广告宣传车不予办理禁行区域通行手续。

(四)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急救、邮政、环卫作业等应急管理、执法抢险车辆以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民生保障车辆不受禁限行区域、路段和时间限制。


意见征集结果:

公众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自2021年2月11日,在莱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面向社会征询公众意见以来,截至2021年3月11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莱阳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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