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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MB28358457/2021-00947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标准
成文日期: 2021-04-06 发布日期: 2021-04-07
发文机关: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门头设置标准 体裁分类: 通知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规范国际公馆商铺门头设置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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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综执发〔2021〕2号

莱阳市国际公馆位于莱阳市蚬河路西和富山路南交界处,是莱阳市区的重要路段。为强化市区市容市貌管理,进一步提升品位,扮靓城市形象,特对国际公馆商铺门头设置制定以下标准:

一、实施范围

国际公馆需要设置门头的所有商铺。

二、设置条件

(一)在国际公馆取得产权或使用权的商铺。

(二)在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取得《莱阳市门头装饰、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三、设置标准

(一)门头牌面规格

牌面框架底边不得超越门上横沿,框架上边不得超越窗下横沿,左右不得超越造型柱子(左右造型柱子内)。

(二)颜色材质

底板牌面为铝塑板、亚克力板或其他高档材质,牌面颜色商家自定。

(三)其他尺寸

牌面厚度为10厘米(不得超过左右柱子面),店招文字为亚克力发光字,字体高度不超过65cm。

四、审批程序

(一)申报材料

1、填写申请表;2、门头实景彩色效果图两张;3、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二)核准程序

1、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科受理;2、审批科工作人员现场勘查;3、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莱阳市门头装饰、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三)承诺时限

在申报材料齐全且经现场勘查具备设置条件符合设置标准的,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四)收费标准

每平米40元,每次审批期限为两年。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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