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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057号:“关于搞好龙门路亮化工程、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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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综执函〔2021〕第08号             签发人:姜桂涛

对莱阳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125057号提案的答复


贺智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搞好龙门路亮化工程、提高城市形象和品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亮化是一个城市的品位和形象,也是城市开放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和名片。路灯是城市的眼睛,景观照明是城市的盛装,它们都会使城市更加靓丽,更具魅力。实施亮化工程既是改善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随着我市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委市政府加大投入,城区亮化工程大幅提升,让人民群众深深地感受到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带来的获得感、成就感、安全感。

为保障城市照明质量,实现节能与照明统筹协调发展,实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积极与有关节能服务公司对接,于2019年对城区范围3173盏路灯实施节能改造,既提高了路灯亮度,又有效节约了能源,本次节能改造的灯具为智能路灯,实现亮灯3.5小时自动进入70%功率运行状态,亮灯6小时自动进入40%功率运行状态,在保障安全出行的前提下,实现智能节能,每年节约用电量约270万度,节省资金200余万元。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龙门路道路提升建设,先后实施了道路两侧绿化带改造提升、临街各企事业单位楼宇建筑亮化等,整个龙门路道路形象有了很大改观,利用节能环保照明系统,结合楼体艺术彩灯组合,创造出智能丰富、网格多元的夜景格局,使各色彩灯动静结合、错落有致、典雅和谐,进一步丰富城市色彩,提升城市品位。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将紧紧围绕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对城区道路亮化设施集中检查维护,在确保正常照明和景观亮化外,同时加大对群众来电的维修率,努力打造靓丽城市夜景。结合龙门路城市景观规划,在继续抓好沿街楼宇亮化的同时,逐步通过立交桥改造等重要节点一并进行亮化改造提升。同时积极走出去,学习其他县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高标准、高水平打造好我市的亮化工程,使之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实需要。

感谢您对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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