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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公众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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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住建局草拟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9月30日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30天。截止10月30日,未收到市民反馈意见。二是组织行业内及法律界专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与会行业内及法律专家均表示支持《实施意见》的制定。通过《实施意见》的制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更好的将镇街、各部门的职能相结合,有助于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更好发展。三是2022年11月15日住建局下发了《关于征求<实施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公文网分别发送至市发改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城厢街道、古柳街道、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单位,其中7未反馈意见,有修改意见6家从反馈意见情况看,大都是在职责认定及投诉问题受理处置方面存有异议。对这些意见,我们反复探讨,对确实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我们予以采纳;对无明确法律依据规定的意见则不予采纳。

 

 

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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