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兽医站,畜禽规模养殖场:
根据烟台市农业农村局《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方案》、《规模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现将项目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一、 项目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及资金用途
(一) 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
1、建设内容
聚焦生猪规模养殖场,兼顾奶牛、肉牛等其他主要畜种,支持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重点支持规模养殖场配套固体粪便纳米膜好氧发酵技术、液体粪污厌氧发酵技术,实现畜禽粪便及养殖污水资源化利用;兼顾支持节水、干清粪、环境控制、臭气处理、密闭式贮存发酵或堆(沤)肥设施建设,购置粪肥运输和施用机械设备,配套建设粪污输送管网、田间贮存池等。
2、申报条件
养殖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养殖场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已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二是能够按要求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准确记录粪污处理和利用情况。三是原则上按规定配套消纳用地或者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四是项目实施后规模养殖场臭气得到有效控制,液体粪污实现密闭贮存和处理。
已实施2019-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的养殖场不纳入支持范围。
3、资金用途
该专项财政资金支持为每个规模场4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自筹匹配经费比例不低于1:1。申报单位依据实际需要真实、合理地做出项目经费概算。采用“先建后补”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成果考核与认定,完成目标任务的申报财政给予资金拨付。
(二)规模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
聚焦肉鸡、生猪、奶牛、蛋鸡规模养殖场,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示范基地,增强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从9个养殖大县中遴选9个起点高、规模大、管理规范的肉鸡、生猪、奶牛、蛋鸡规模养殖场,推广抗生素替代、肉蛋奶品质提升、数字化管理等技术,配套建设或购买安装相关设施设备。
2、申报条件
养殖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养殖场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已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备案。二是有一定代表性,能突出所属养殖大县的养殖畜种优势,并在一定范围内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能够建立完善的养殖记录,准确记录粪污处理、药品使用等情况。四是项目实施后,规模养殖场饲养管理、疫病防控、产品追溯等数字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3、资金用途
该专项财政资金支持为每个示范基地50万元。项目申报单位自筹匹配经费比例不低于1:1。申报单位依据实际需要真实、合理地做出项目经费概算。采用“先建后补”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成果考核与认定,完成目标任务的申报财政给予资金拨付。
二、 项目申报流程
(一) 报名和规划建设内容。
符合申报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于6月16日下午下班前将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概算、项目建设目标及效益分析、实施进度安排、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科。
(二) 推荐上报。
根据项目申报数量,按照1:3的比例推荐上报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烟台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每个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单独评审、打分、排序,每个项目县排第一名的养殖场拟定为实施单位并公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衣恒磊 7236887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