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持续抓好马路市场、吐舌经营、露天烧烤治理,确保市容环境规范、整洁、有序

责任单位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方式 7212202
任务分解
落实情况
  • 季度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工作进度
  • 对占道经营开展常态化的日常执法管理,及时清理各类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现象,对沿街店铺店外经营进行清理。共清理各类占道摊贩3000余人次,证据保全经营工具60余家,行政处罚130余人次。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重新制定“门前三包”责任书,与沿街店铺签订6000余份。与城区餐饮店签订“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承诺书”800余份,并不定期对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整改30余户,安装油烟净化器8户。
  • 对城区重点路段马路市场采取错时定岗值守和集中整治的形式进行清理,早上6点对玉岱路、富水路等路段早市占道摊贩进行清理。对沿街店铺落实“门前三包”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对不按照规定经营的业户进行清理、整治。共清理各类摊贩5000余人次,行政处罚200余人次。4月份制定2022年露天烧烤整治工作方案,对烧烤店下发一封信,宣传今年烧烤管理要求。夜间值班人员加强巡查,对露天烧烤进行清理,5、6月份组织执法中队开展6次集中整治活动,清理露天烧烤50余个,证据保全烧烤炉具8个。
  • 1、8月初联合城厢街道出动2辆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对旌旗旌旗东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9月对玉岱路二干市场、贤友路开展为期2个周的集中整治。共清理流动摊贩、沿街店铺店外经营500余个,清理乱搭乱建10余处。开展马路市场整治20余次,行政处罚50余起。
    2、加强日常巡查,对沿街店铺占道经营进行整治,规范“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1000余起,查处店外“吐舌头”经营、堆物堆料、私设广告牌等违法行为100余起。
    3、执法中队和夜间值班人员对城区的餐饮店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餐饮店店按照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并在营业期间正常开启,检查餐饮店100余家,督促整改问题6个。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活动3次,检查烧烤店100余家,取缔露天烧烤摊7个。
  • 1、10月13日组织16人对芦山街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清理沿街店铺、流动摊贩占道经营,清理各类摊贩100余人次。同时加强对主次干道占道经营的治理,开展集中整治活动9次,清理各类流动摊贩700余个。完成了对旌旗东路、贤友路、玉岱路二干市场等马路市场的整治工作。
    2、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对沿街店铺“吐舌头”经营开展集中整治活动6次,并进行常态化管理,清理门前乱堆乱放等40余起。
    3、开展露天烧烤集中整治活动2次,夜间值班人员加强夜间巡查,严查露天烧烤行为,立案处罚一起。对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使用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查,完成每季度一次的全面检查工作,督促更换油烟净化器6个。
  • 取得成效
  • 沿街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沿街店铺门前秩序有了明显改观,店外经营明显减少。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在营业期间均能正常开启,减少油烟扰民及环境污染。
  • 早市摊贩均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毕,减少了道路拥堵;通过日常的管理,大多数摊贩均能服从管理,在规定的临时安置点规范经营。沿街店铺能够自觉做好门前秩序,按照规定守法经营。通过日常夜间巡查及6次集中整治活动,目前已无露天炭烤现象,城区内烧烤店铺均能按照要求使用环保炉具室内烤制。
  • 经过对重点路段的集中整治,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道路通畅。沿街店铺“吐舌头”经营现象明显得到改善,市容市貌得到进一步的提升。餐饮店在营业期间均能正常开启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烧烤店均能使用环保炉具室内经营,减少了油烟扰民问题。
  • 1、经过对马路市场、“吐舌头”经营的集中整治和常态化管理,占道经营现象明显减少,市容秩序得到明显提升,道路畅通了。
    2、目前我市餐饮店均按照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营业期间能正常使用。烧烤店均换用环保炉具,杜绝了露天烧烤的行为。
  • 后续举措
  • 持续开展占道摊贩整治活动,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对不服从的管理的摊贩加大处罚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的餐饮店油烟净化器安装使用情况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继续加强店外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日常管理,不定期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夜间对露天烧烤的巡查,及时清理违规摊贩,不定时组织中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 继续加强店外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日常管理,对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整治。加强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的检查,确保营业期间正常使用。
  • 合理设置临时摊贩安置点,规范流动摊贩的经营;开展常态化管理,对各类占道经营及时进行清理。对餐饮店开展常态化的检查,督促店铺在营业期间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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