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积极探索“引导基金+担保机构”等模式,扩大融资规模,有效发挥基金招商作用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监督方式 7212202
任务分解
落实情况
  • 季度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工作进度
  • 与烟台及其他县市区对接,研究制定我市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待财金集团组建成立,将其作为我市政府引导基金承接主体。
  • 5月16日,莱阳市财金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成立。目前,已成立政府引导基金,截至6月28日,累计投资2080万元。
  • 已完成。
  • 已完成。
  • 取得成效
  • 确定将财金集团作为我市政府引导基金承接主体。
  • 成功吸引省、烟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对莱阳企业的支持,有效增强了公司实力,有利于公司扩大现有业务规模,开发新的投资项目。
  • 已完成。
  • 已完成。
  • 后续举措
  • 待财金集团组建成立,将其作为我市政府引导基金承接主体,后期与相关部门一并,选择优质基金经理人,探讨我市成立基金管理人的可行路径。
  • 已完成。
  • 已完成。
  •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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