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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013号:关于做好姜疃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工作的几点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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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农函202213                    签发人:李海波

 

对莱阳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

191013号提案的答复

李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姜疃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工作的几点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山东省和烟台市关于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工作部署,2021年11月以来,我市开展了集中推荐区争创及建设工作。前期,重点开展了调研论证、规划编制、项目筛选等相关工作。2022年3月2日,山东省乡村振兴局、山东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明确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名单》的通知,我市姜疃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正式确立。您在建议中对我市姜疃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的三点建议贴近实际,对提升集中推进区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关于“聘请先进专业团队高标准编制推进区发展战略规划,配套制定相应专项工作方案”的建议

规划是工作的基础,科学、合理的实施规划是有效指导和促进集中推进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在推进区创建过程中,我们坚持规划先行,扎实做好顶层设计。

一方面,坚持“高点定位”,高标准编制实施规划以党建为引领,以产业为核心,以共同富裕为主线,坚持山东标准、烟台特色、莱阳特质,围绕集中推进区乡村振兴“五大方面”,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基础上,邀请、协同第三方专业团队和行业专家编制了《莱阳市姜疃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实施规划》。在《实施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第三方专业团队和行业专家深入推进区一线实地调研,通过线上线下20余次对规划制定进行研讨,对实施区域选择、产业选定、政策支持、模式运作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思路构想和工作举措。在相关部门、单位、第三方团队、行业专家的共同努力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了《推进区建设实施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市科学、有效的加快推进区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另一方面,坚持协同推进,科学编制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集中推进区乡村振兴工作,相关部门围绕乡村振兴“五大方面”,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科学编制了集中推进区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工作方案,明确了集中推进区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等。同时,为保障推进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的有效实施,我们针对衔接资金项目,逐一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项目的建设内容、资金投入、责任主体、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

以上《实施规划》及工作方案编制完成后,我们坚持以规划方案为引领,一张蓝图绘到底,统筹开展相关工作,在推进区建设上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二、关于“给予鲁花政策支持,鼓励鲁花向推进区投入社会资本”的建议

我市衔接推进区的建设和发展坚持“衔接资金引导,经营主体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衔接资金的撬动作用,积极统筹整合行业资金、社会资本参与衔接推进区建设。我市列入集中推进区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总投资1.44亿元,其中2400万元为鲁花公司投入的社会资本,用于支持推进区产业发展。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可为推进区带来直接收益156万元,并将在推进区村庄产业经济发展上发挥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关于“成立工作专班,市领导挂帅,选派优秀人才到推进区集中办公,协调解决人、财、物存在的困难问题。加强政策扶持,帮助推进用地指标、财政、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源向推进区融合”的建议

我市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要素投入等方面,为推进建设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促进了推进区建设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

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双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行业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推进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保障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成立了集中推进区建设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专门从事推进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等工作,建立健全了推进区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另一方面,强化要素投入2022年,安排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资金4000万元用于保障推进区建设。引导行业部门资金项目投入向推进区倾斜,围绕推进区建设,实施重点项目38个,开展重点工作8项。同时,积极研究制订具体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确保在土地使用、财政支持、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人才支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衔接推进区的扶持力度。

感谢您对莱阳市姜疃镇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采纳宝贵意见和建议,全力以赴将推进区建设各项工作做实做好,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和“亮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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