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省、烟处非办有关通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10月21日上午9时正式发布公告,将通过“团贷网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开启专案损失核对工作,损失核对工作期限为三个月,自2023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现将《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军、张林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公告》(见附件)予以转发,请本案集资参与人员尽快登录“团贷网” 案损失核对清退平台,核对损失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派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唐军、张林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损失核对公告.pdf:预览 下载
莱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