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莱阳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莱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文件修改废止情况、转发上级文件等。
3.政策解读。主要包括:对发布文件的解读和会议解读等。
4.规划计划。主要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等。
5.财政信息。主要包括:部门民政预算、决算等。
6.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民生及社会公益事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
7.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网上调查、回应关切、政务督查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莱阳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
2.莱阳市档案馆(档案馆地址:莱阳市金水路1号;邮编:265200;查档热线:0535-7215610;开馆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莱阳市图书馆(图书馆地址:莱阳市旌旗西路661号;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7:00;联系电话:0535-7181782;微信公众号:莱阳市图书馆)
莱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莱阳市五龙南路93号;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联系电话:0535-7285221)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方式:当面提交、信函邮寄、网上申请提交三种方式。申请人通过现场和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当书面填写《莱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莱阳市民政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莱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地址:莱阳市大寺街68号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5-7268709
(2)信函邮寄: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书面填写《莱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政寄送渠道申请受理的机构名称:莱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莱阳市大寺街68号,莱阳市民政局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535-7268709
邮政编码:265200。
(3)网上申请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莱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渠道提交申请,网址:https://www.laiyang.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y4e6GK56doJFwXLNVt1Fu,申请人填写电子版《莱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2.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资料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3.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4.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6.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莱阳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莱阳市大寺街68号
邮政编码:265200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5-7268709
传真:0535-7268251
电子信箱:lysmzjbgs@yt.shandong.cn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莱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7213287
邮 箱:lyszfxxgk@yt.shandong.cn
办公地址:莱阳市金水路1号
邮 编:265200
接待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莱阳市人民政府(莱阳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莱阳市旌阳路46号,联系电话:0535-3453038,邮政编码:265200)提出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莱阳市人民法院(办公地址:莱阳市古城路19号,联系电话:0535-7386000,邮政编码:265200)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
2.莱阳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