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莱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莱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政策解读
主要包括:解读本部门政策文件或转载上级文件解读;解读部门会议等。
(四)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工作动态;为民服务实事进展情况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莱阳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莱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莱阳市应急管理局(地址:莱阳市五龙北路70号)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laiyang.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莱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机关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莱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5)莱阳市档案馆(档案馆地址:莱阳市金水路1号;邮编:265200;查档热线:0535-7215610;开馆时间: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动态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莱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查阅。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机关不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而未经批准的政府信息;
(4)需要汇总、加工或者重新制作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的政府信息;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当面提交、信函邮寄、网上申请提交三种方式。申请人通过现场和信函提出申请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莱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地址:莱阳市五龙北路70号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冬季 上午 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5-7218111
(2)信函邮寄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邮政寄送渠道申请受理的机构名称:莱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莱阳市五龙北路70号,莱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收)
联系电话:0535-7218111
邮政编码:265200。
(3)网上申请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莱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渠道提交申请,网址:https://www.laiyang.gov.cn/api-gateway/jpaas-joua-web-server/front/front-group-select?platformId=y4e6GK56doJFwXLNVt1Fu,申请人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流程图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莱阳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莱阳市五龙北路70号
邮政编码:265200
办公时间:
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7218111
传 真:0535-7218111
公务信箱:lyajj2008@yt.shandong.cn(本电子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