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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 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 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区域化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 意见征集情况
征集主题:
关于征求《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区域化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公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及结果
征集时间:
2023-04-26 至 2023-05-31
征集单位:
莱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告内容:

《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区域化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确保《意见》切实可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3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莱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郑博阳

联系电话:0535-7210116

附件:草案内容

《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区域化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草案内容:
草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烟各级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按照“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的要求,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2年10月25日印发了《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区域化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烟文旅〔2022〕85号)。2022年12月25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推动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2023年各区市制定并完善系列配套机制和保障措施”。

二、起草依据

主要是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区域化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

三、起草过程

2022年10月25日,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烟台市财政局、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区域化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并积极联系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讨论,结合实际起草我市实施意见。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分别是“总体要求”、“适用范围”、“分级管理”、“重点工作”、“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意见征集结果:

截至意见征集结束,我单位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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