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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核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6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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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5日,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局组织专家组,对我市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潍柴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本次符合补助条件的型号有:YTK5040XXYEV2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525辆;YTK5040XXYEV11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1辆;YTK6101GEV2纯电动客车1辆;YTK6118EV9纯电动客车134辆;YTK6830GEV3纯电动客车20辆;YTK6830GEV5纯电动客车36辆;YTK6830GEV6纯电动客车53辆;YTK6830GEV8纯电动客车27辆,共计797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潍柴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本次符合补助条件的型号有:YTQ1042JEEV331共52辆、YTQ5042CCYJEEV334共256辆;YTQ5042CCYJEEV336共221辆;YTQ5042CCYJEEV337共19辆;YTQ5042CCYJEEV338共294辆;YTQ5042XLCJEEV336共15辆;YTQ5042XXYJEEV331共71辆;YTQ5042XXYJEEV334共398辆;YTQ5042XXYJEEV336共99辆;YTQ5042XXYJEEV337共110辆;YTQ5042XXYJEEV338共107辆;YTQ5042XXYJEEV339共91辆,共计1733辆。

对核实结果如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于7天内(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1日)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535-7269039)反映,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和相关证据。若无相关情况反映,我们将按此转报上级有关部门。

特此公示。  


莱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