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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MB28361783/2022-09233 成文日期: 2022-12-02
发布机构: 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指南

【项目审批】节能审查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4-01-08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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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节能审查

编码:370104003000

二、实施机构

莱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申请主体

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受理地点

莱阳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212号窗口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3、《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4、《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六、办理条件

1.符合节能减排相关发展规划、行动计划、技术标准;

2.项目能耗水平和用能设备能效标准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3.符合地区能源消耗总(增)量控制要求。

七、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节能审查的请示文件原件1份

2、项目单位自行或者自主委托相应专业机构编制的项目节能报告原件1份

3、已完成立项的,应提供投资项目立项文件1份

4、耗煤的项目,应提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由立项同级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主管部门出具)

八、批准流程

使用山东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审批系统中完成审批。

九、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咨询电话

0535-7220338

十二、监督电话

0535-728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