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业发展政策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鲁牧计函字〔2024〕31号)精神和烟台市农业农村局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条件
1、奶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500只以上;驴年出栏100头以上(出栏数以山东省智慧畜牧业务支撑服务系统检疫数为准);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年生产销售能力5000吨以上。
2、明确责任主体的法人证明(营业执照);
3、签订项目实施意向书;
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正常参加年审);
5、土地证明、建有青贮池;
6、自筹资金来源(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
二、 项目实施原则
项目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三、 项目支持重点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收储工作,全面提升种、收、贮、 用综合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饲草料品种专用化、生产规 模化、销售商品化,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 殖效益。
四、资金补助标准
2024年,烟台市分配给莱阳市粮改饲任务面积2.39万亩,资金数量381万元。
五、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2024年8月—2024年12月,时间5个月。
六、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项目申报应严格按照“场户自愿申报—镇街兽医站初审推荐—疫控中心核查—局党组研究通过—政府网公示无异议—报烟台市农业农村局批复、省畜牧兽医局备案”的工作流程。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单位于10月11日上午下班前带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到当地畜牧兽医站现场填写纸质版2024年粮改饲项目报名审核表(见附件),养殖场户负责人签名必须是法人签字。
2、各畜牧兽医站经过现场初审,于10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审核过的纸质版报名审核表签字后,报莱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科技科。
(二)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市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立项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初步确定拟扶持项目单位,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在莱阳政府网对项目实施主体等信息进行5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各项目单位编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
联系人: 陈纪辉
联系电话:7188938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