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为确保《意见》切实可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2月15日至2024年3月1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网络平台。请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lynyjfgk@163.com。
2.联系电话:0535-7231878。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本实施意见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畜牧业对机械化的需要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推进机械装备与养殖工艺深度融合、畜禽养殖机械化与信息化相融合、设施装备配置与养殖场建设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适度规模养殖相适应,将会加快全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为提升我市畜牧业规模、集约养殖、结构合理、绿色低碳、集群发展,推动全产业链提质增效。
二、起草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畜牧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9〕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23〕19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起草过程
一是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草拟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2月15日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30天。截止3月15日,未收到市民反馈意见。
二是2024年3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公文网发送了《关于征求<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分别发送至各镇街、科技局、财政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面向属地政府征询意见,均未反馈意见。
三是组织行业内及法律界专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与会行业内及法律专家均表示通过《实施意见》的制定,能加快全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拟定的《实施意见》共分三个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第一部分在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方面,阐明此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确立明确的发展目标,确保目标切实可行。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方面,该部分为此实施意见最主要的部分,涵盖畜禽养殖规模化、畜牧装备全程机械化、畜产品精深化加工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四大部分。(一)禽养殖规模化部分:以优化产业布局和优化结构主体作为切入点,实施目标的拆解。(二)畜牧装备全程机械化部分:包括设施装备的创新推广与改造升级,加快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以构建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三)畜产品精深化加工部分:该部分体现发展预制食品方面的具体举措,提高市场竞争力。(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分: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整治“瘦肉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残留等重点问题隐患。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方面,成立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出组长与组员,明确出任务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同时还应涵盖政策扶持和金融扶持等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落实,推进全市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4年3月15日,我局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