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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待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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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的风险。如果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参加居民医保,一旦生病住院,省下的医保费根本不够用,还得无奈求助亲朋好友或者网上众筹……而参加了居民医保,即便不幸得了一场大病,参保人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享受当年度的住院、大病保险的“多重保障”。


01、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

一级

医院

300元一档缴费基层医疗机构按90%支付,非基层医疗机构(未实施基药的)的报销70%
二档缴费90%
二级医院500元一档缴费58%
二档缴费72%
三级医院800元一档缴费45%
二档缴费60%
备注

1.各类在校学生及未成年居民参保享受二档缴费的待遇。

2.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不变;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因放疗、化疗、靶向药物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扣一次起付标准。



02、居民大病保险


按医疗费用额度

报销政策

(普通参保人员)

起付标准1.4万元

个人负担

合规费用

1.4万(含)-10万10万(含)-20万20万(含)-30万30万(含)以上

报销

比例

60%65%70%75%

年度最高

支付限额

40万元
特殊药品保障政策省医保局确定的特殊药品纳入我市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起付标准为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含2万元),给予80%的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40万元。
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单独支付政策将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3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3种)纳入我市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起付线标准为2万元,2万元以上至4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80%比例予以补偿,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按照85%比例予以补偿,年度最高补偿限额90万元。



03、居民生育待遇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按孩次实行定额支付,标准为:一孩1000元、二孩1500元、三孩3000元。


04、异地住院待遇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我市医保待遇政策报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我市医保待遇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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