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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012B/2024-06160 成文日期: 2024-04-29
发布机构: 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吕云航解读《莱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4-29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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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吕云航就《莱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问:办法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在城市建设进程中,我市住宅小区数量持续增长,物业服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然而,行业发展的诸多深层次问题逐渐暴露。一方面,大量企业涌入物业市场,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呈现小而散的局面,部分企业运营不规范。另一方面,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服务意识和技能不足,致使全市物业服务水平整体偏低。在这样的背景下,当前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愈发凸显,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频发,物业投诉率长期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幸福感。因此,迫切需要一套规范的管理办法来整顿和提升物业服务行业。

问: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莱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办法 (试行)》旨在全方位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提升莱阳市整体物业服务水平。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质量评价机制,对物业企业的服务表现进行量化评估和监督。激励优质企业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标杆;督促服务水平欠佳的企业积极改进,淘汰不合格企业,净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以此推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朝着健康、有序、高质量的方向发展,最终实现提高居民生活满意度,构建和谐宜居社区的目标 。

问:办法主要管理对象是谁呢?

答: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莱阳市从事住宅专业化物业服务的企业,对其服务行为进行全面规范管理。

问:《办法》的具体评价机制是怎样的?

答:办法构建了由住建部门、镇街、业主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体系。住建部门凭借专业管理经验,占比40%的评价权重,对企业服务进行专业监督;镇街熟悉辖区情况,占比30%,指导社区开展评价;业主作为服务直接对象,占比30%,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参与评价,三方合力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且评定结果与企业诚信、评先选优紧密挂钩 。

问:《办法》如何保证取得预期的成效?

答:根据考核结果,我们制订了红黑榜企业名单,首先是“红榜” 激励,排名前十且分值80分(含)以上的优秀企业将列入“红榜”,享受优先推荐省市级荣誉、录入优良信用信息、前期物业招投标加分等政策红利,激励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标杆。其次是“黑榜” 惩戒机制,对于排名后十且分值 60 分以下的较差企业列入“黑榜”,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信用等级降为C 级;连续三次C 级将纳入诚信“黑名单”,甚至可能被解除物业合同,通过严格惩戒淘汰劣质企业,净化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