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以下路段增设禁停标志:
1、莱阳市富山路(巨峰街至东海路路段)。
2、莱阳市向阳街(清水路至七星街路段)。
3、大郭线(S209与大郭线交叉口至团旺桥路段)
对在以上路段违反禁令标志及不按导向箭头停放的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希望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自觉参与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特此公告。
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