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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6178R/2025-00517 成文日期: 2025-03-10
发布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 组配分类: 批准服务指南

【环境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3-10 浏览量: 来源: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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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审批

编码:3706820103801

实施机构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莱阳分局

申请主体

在莱阳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受理地点

莱阳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五、审批依据:

1.《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4.《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六、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2符合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等级的要求;

3按照分级审批权限规定,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环评审批部门的权限范围;

4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原则和”禁批”和“限批”的具体规定;

5符合相关行业和园区规划环评结论;

6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7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8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9选址、选线环境可行性结论明确可行;

七、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2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送审版电子文档1份;需进行专家技术评估的报告表,须提交专家组意见、专家签字及修改说明各1份(以上材料均为原件且加盖公章)。

2、若项目不宜公开附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

八、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1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535-728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