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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市牛羊集中屠宰企业(厂、场)建设工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14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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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牛羊屠宰水平,推进我市牛羊集中屠宰企业(厂、场)建设,规范牛羊屠宰秩序,保证肉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69 号)、《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66号)和《山东省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条件(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推进牛羊集中屠宰企业(厂、场)建设工作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规划数量

根据《烟台市畜禽屠宰企业设置规划》(2020-2025年)要求,综合考虑我市和周边地区牛羊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能力、交通状况以及环境承载力等情况,到2025年,我市规划建设牛羊集中屠宰厂(场)不超过2家。

二、拟建数量

全市拟建牛羊集中屠宰厂(场)1-2家。

三、申报条件

1.符合省、烟台和我市畜禽屠宰企业的发展规划。

2.有建设意向、资金实力且能按照《山东省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条件(试行)》(附件1)规定的建设条件建设的企业和个人。

3.项目验收前能够取得《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回执)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照。

四、申报材料

1.《莱阳市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申请表》(附件2)。

2.《莱阳市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达标承诺书》(附件3)。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

有意向且能按照《山东省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条件(试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自愿提出申报,填写《莱阳市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申请表》和《莱阳市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达标承诺书》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动物卫生科(莱阳市五龙南路212号,莱阳商厦对面)。

报送材料时间:2025年3月15日—4月30日

咨 询 电 话 :0535-7236986

附件1.山东省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条件(试行).doc

附件2.莱阳市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申请表.doc

附件3.莱阳市牛羊集中屠宰厂(场)建设达标承诺书.doc






莱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