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4年11月29日,烟台市发展改革委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财政局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4〕409号)。为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工作,莱阳市发展改革局 莱阳市民政局 莱阳市财政局 莱阳市场监管局,对我市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对殡葬服务收费事项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管理、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定调价管理、强化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三部分内容。主要内容有:
(一)规范殡葬服务收费项目管理。《通知》明确殡仪馆在遗体处置过程中必须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向丧属销售的骨灰盒、寿衣、花圈等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经营性安葬(放)设施墓(格)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定调价管理。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坚持公益属性,莱阳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财政部门确定。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墓(格)位价格及维护管理费、经营性安葬(放)设施墓(格)位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确定,收费标准另行申请制定。
(三)强化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监管。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以及在提供殡葬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对殡仪馆未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的,由民政等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殡葬服务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继续按照莱阳市民政局等三部门《莱阳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莱民〔2023〕19号)规定执行。具备相应资质的殡葬服务或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莱阳市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所列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备注规定的不同情形,开展殡葬服务活动并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