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信息公开 > 重点民生信息 > 教育信息 > 义务教育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索引号: 113706820042765656/2025-01705 成文日期: 2025-06-16
发布机构: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组配分类: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政策】莱阳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5-06-16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字号:

一、适用范围

具有莱阳市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规范

三、资助标准

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

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

四、办理流程  

1.每学期开学后,有申请意愿且符合条件的,需如实填写《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

2.经过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认定和两级公示通过后,再经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生活补助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资助。

3.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汇总后,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4.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完成后,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统一发放。

五、申请材料

1.《山东省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1份;

2.量化指标体系》原件1份;

3.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根据实际情况准备);

4.学生姓名的银行卡号或社保卡号。

六、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具有自愿申请和放弃的权利,履行如实提供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义务。

七、虚假填报惩戒措施

取消受助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