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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莱阳市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征集时间:
2025-07-02 至 2025-07-31
征集单位:
莱阳市林业局
公告内容:

进一步强我市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林业局结合莱阳实际情况,牵头研究制定了《莱阳市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对《莱阳市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广大市民能积极建言献策,对于收到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市林业局将及时进行整理研究并采纳

征集时间: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31日。

征集方式:征集意见建议邮箱:xiuwenhong2005@sina.com。或邮寄到莱阳市五龙南路204号莱阳市林业局森林资源保护服务中心。电话:0535-7231079。 

附件:《莱阳市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莱阳市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草案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古树名木是极其珍贵的自然历史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生态等价值,被誉为“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当前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损害古树名木的行为、古树需修复等问题亟待解决。2025年3月15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800号)施行,为古树名木保护提供坚实法治保障。通过出台《莱阳市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的工作目标、保护责任及保护措施,有利于促进我市古树名木保护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起草依据

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古树名木管护技术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共分五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体系、主要保护措施、保障监督等。一是建立市镇村三级保护体系,明确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实行市政府领导,市林业局负责全市的古树名木保护和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镇街、村庄属地管理,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了古树名木普查、分级分类标准及认定公布程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认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公布。三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根据古树名木所有权关系和管理职责,合理确定日常养护人,签订养护协议,建立巡查制度,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四是对生长势衰弱、濒危的古树名木由专业养护队伍进行专业救治和复壮。五是严格限制采伐和移植。除抢险救灾等特殊紧急情形外,禁止采伐古树名木。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采伐古树名木的,应当及时报告。古树名木原则上实行原地保护,不得移植;对于重点建设项目等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古树名木确需移植的,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审批。六是在保护的前提下,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科学研究、科普宣教、生态旅游。合理利用古树资源传承历史文化。七是《实施意见》从制度、经费、宣传教育、监督执法等方面明确了古树名木保护保障措施。

解读部门:莱阳市森林资源保护服务中心

联系人:修文红

联系电话:0535-7231079


意见征集结果:

截至2025年7月31日,我局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莱阳市林业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