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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4035号:关于“保障农村老人及特殊人群工资发放”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07-2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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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综执函〔2025〕第004号                 签发人:王永涛

对莱阳市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94035号建议的答复

梁友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障农村老人及特殊人群工资发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莱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莱阳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莱政字〔2022〕23号),自2022年5月起我市农村保洁业务由镇街自行组织实施。其中,村庄保洁、村庄生活垃圾收集以及保洁员招聘、日常管理、工资发放等均由镇街负责。

2022年6月21日,高格庄镇政府与康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卫保洁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委托该公司负责辖区村庄保洁工作。2023年10月31日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就善后事宜签订了补充协议,明确规定合同执行期间,康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拖欠的保洁员11个月的工资(2022年11月,2023年1-10月),由高格庄镇政府筹集资金代公司直接向保洁员发放。

2024年7月起,由村庄公益岗承担村庄保洁员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协调高格庄镇政府筹集资金,尽快补发拖欠的保洁员工资,维护保洁员的切身利益,提高村庄环境卫生质量。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