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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实施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及研究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5-07-31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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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市林业局组织有关专家在局三楼会议室召开了《莱阳市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实施意见》专家论证会,市林业局副局长赵维行同志主持了会议,林业相关专家市森林资源保护服务中心研究员董冰、照旺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赵仁光等4位专家和法律顾问张开拓在会上交流发言,均表示支持《莱阳市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实施意见》的制定,并对《实施意见》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1.第一页 二、工作目标中“按照分级管理、合理利用、精准施策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和保护‌古树名木。”建议修改为“按照保护第一、分级管理、合理利用、精准施策的原则,尊重自然规律,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和保护‌古树名木。”

2.第五页 (三)划定保护范围,依法保护利用段落中,建议增加“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实施下列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1)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的古树名木;

(2)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

(3)向古树名木灌注有毒有害物质;

(4)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铺设非通透性硬化地面、使用明火、堆放重物、倾倒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有毒有害物质;

(5)在古树名木上刻划、架设线缆、缠绕或者悬挂物体等,攀爬古树名木;

(6)破坏古树名木保护设施、保护标志;

(7)其他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

3.第五页 (三)划定保护范围,依法保护利用中“二是严格古树采伐”建议修改为“二是严格限制古树采伐”。

4.第七页 五、保障监督中“二是市政府将古树名木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通过认捐、认养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保护专项用于古树名木的普查、认定、对日常养护人的经济补助、专业救治复壮等相关事项。”修改为“二是实行多元化资金保障。市政府将古树名木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鼓励通过认捐、认养等多种方式筹集保护资金。保护经费专项用于古树名木的普查、认定、对日常养护人的经济补助、专业救治复壮等相关事项。”

市林业局会后对专家的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并将意见建议全部采纳。

莱阳市林业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