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兆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莱阳是人口大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部分市民交通法规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成为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事故预防的难点问题。据统计,交通伤亡事故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占70%以上。近年来,少数车主对速度装置、蓄电池、灯光、车篷等进行了非法改装,也给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每年都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闯红灯、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上半年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8万余起,其中警告1万余起、处罚1.8万余起。进入夏季以来,我们针对非法改装电动车飚车抢行、声光扰民等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加大查处力度,目前已查扣非法改装、飚车电摩30余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明显下降。但是,由于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渠道多元化,上路行驶的电动车量大面广,仅靠公安机关单打独斗、从严查处,难以彻底解决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数量多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从严执法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压减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是常态开展违法行为查处统一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二是主动协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行为追头溯源,严查一批非法改装的窝点,实现源头治理。三是发动群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违规充电、非法改装点等,形成人人喊打社会氛围。四是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通过本地电视、报纸和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规,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莱阳市公安局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