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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7226B/2026-73887 主题分类:
成文日期: 2026-05-09 发布日期: 2026-05-19
发文机关: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莱阳市2024年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体裁分类:

浏览量:      来源: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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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管理,保障资金精准、高效、安全发放,切实减轻农村客运、出租客运经营主体运营负担,促进客运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烟财建指〔2026〕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资金分配方案。

一、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对象

本方案所涉补贴、奖励资金、发放对象为莱阳市辖区内依法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农村道路客运、出租客运经营单位及经营者。

二、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依据

(一)核算周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核算依据:以合规运营车辆数量、实际运营月数(天数)为核心核算依据,据实核定补贴额度。

(三)车辆基数:全市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46辆、出租客车399辆,分属8家客运企业,具体车辆明细及归属详见附件。

三、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标准

(一)农村道路客运班车:按实际营运月数(天数)核算发放,2024年度单车月补贴标准783.91元/辆,单车年度补贴标准9406.92元/辆。

(二)出租客运车辆:按实际营运月数(天数)核算发放,2024年度单车月补贴标准111.97元/辆,单车年度补贴标准1343.64元/辆。

四、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流程

(一)台账核对:各客运企业指定专职人员,携带本单位车辆运营台账与莱阳市交通运输局台账逐一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留存。

(二)资金拨付:补贴资金到位后,由莱阳市交通运输局设立专项会计科目,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三)资金发放:核对无误后,将补贴资金统一拨付至各企业对公账户,或直接发放至各车主指定银行卡,确保补贴资金足额直达发放到位。

五、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透明: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严格遵循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各单位要在政务公示栏或单位网站提前公示补贴方案,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强化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对违规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压实工作责任:各客运企业需如实报送运营信息,莱阳市交通运输局做好台账审核、资金核算与发放全流程管理,保障补贴政策落地见效。

附件:1.各公司2024年农村客运补助发放明细

2.各公司2024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明细

3.2024年度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分配表

莱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9日

莱交发〔2026〕21号附件一:农村客运补贴明细(1).xlsx

莱交发〔2026〕21号附件二:出租汽车补贴明细(1).xlsx

莱交发〔2026〕21号附件三: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发放分配表(1).xls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