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群众、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水务局牵头起草了《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征集意见建议邮箱:nszskgcgzzbbgs@163.com。
联系电话:0535-3365770
征集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23日
一、制定背景
为做好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促进南泗庄水库工程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市水务局制定了《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12章、53条。
(一)总则。共6条。明确了编制依据,遵循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共6条。明确了市政府、市南泗庄水库工程推进协调机制、属地政府、项目法人主要职责。
(三)实物指标认定。共2条。明确了征迁各类实物指标范围,确定多方联合调查、复核公示后的结果为实物量最终认定依据。
(四)移民安置。共5条。明确了库区搬迁移民人口认定标准、安置方式、生产保障及工商企业、坟墓迁移等相关政策规定。
(五)征地补偿。共7条。明确了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搬迁补助费、相关奖励等标准,补偿补助费支付方案方式等。
(六)专项设施迁(复)建。共2条。明确了专项设施迁(复)建的实施主体、责任分工、补偿原则及建设监管要求。
(七)实施管理。共3条。明确了移民搬迁管理、库区文物保护及移民工程建设实施与移交的相关管理要求。
(八)库底清理。共1条。明确了库底清理实施要求等。
(九)移民安置资金管理和监督。共8条。明确了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对移民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等的监督检查职责。
(十)档案管理。共7条。明确了移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的标准。
(十一)法律责任。共3条。明确了违反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有关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附则。共3条。
截至2026年5月23日,我局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莱阳市水务局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