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烟自然资规临字〔2026〕20号),现将位于莱阳市团旺镇东马家泊村、西马家泊村、徐疃庄村、前河前村、东中荆东村、东中荆西村、光山村,高格庄镇胡城村,羊郡镇南羊郡村的面积为59.9305公顷土地,批准给国电投莱阳核能有限公司临时使用,用途为材料堆场、弃土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7295577。
附件:山东莱阳核电站一期工程项目临时用地公示信息xlsx.xlsx
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