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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莱阳市傲特油封科技有限公司等62户公司拟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书

发布日期:2026-08-19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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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傲特油封科技有限公司等62户企业(名单见附件):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的规定,我局对莱阳市傲特油封科技有限公司等62户公司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一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scjgj.yantai.gov.cn/)、莱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aiyang.gov.cn/)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自送达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刘元勋  周忠强      联系电话:0535-7800571

特此公告。


      附件:1.2026年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名单第四批次.xlsx

              2.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zip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