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8-05 浏览量:
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不慎遗失,无法收回,现声明作废。详细情况如下:
持证人姓名:战子洋,男,行政执法证编号:15068230028
自本说明发布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称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并予以举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说明。
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