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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刘立化《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11-05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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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化(身份证号:370682********7135),男,住址:山东省莱阳市大夼镇南汪格庄村278号。你未经批准,擅自于2022年5月17日开始在莱阳市谭格庄镇东姜格庄村非法采挖土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的相关规定。2026年10月28日,我局工作人员依法向你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到达你居住处时你及家人均不在该住址,期间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你,均未能取得联系。随后,我局于2026年10月29日通过中国邮政向你邮寄《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莱自然资规催字〔2026〕52号),该邮件于2026年11月2日联系不上你后被退回。鉴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

附: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 莱自然资规催字(2026)52号.pdf

莱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