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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682004277082R/2026-90195 成文日期: 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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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莱阳市公费医学生岗位需求、选岗和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17 浏览量: 来源: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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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烟台市公费医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6年烟台市公费医学生考试选聘简章》等规定,现将2026年莱阳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岗位需求、选岗和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岗位需求计划见附件。

二、选岗

(一)时间和地点

2026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在莱阳市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莱阳市玉带路14号),未经批准迟到15分钟者视为弃权。

(二)选岗参加人员

2026年毕业选岗到莱阳市就业的省公费医学生,其中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一并参加选岗分配。

(三)选岗程序

1.公费医学生提前了解选聘岗位计划情况(详见附件2026年莱阳市公费医学生岗位需求计划表)。

2.选岗当天,公费医学生本人凭身份证选岗,以岗位、专业为分类,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定向就业单位。

3.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现场选岗,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现场选岗的,视为弃权,服从统一调剂。因读研已开学等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选岗的公费医学生,经批准同意后,实行实时视频对话选岗。

4.对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就业选岗资格的,不再安排选岗,应及时联系烟台市卫健委办理违约手续。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

集合时间:2026年8月20日,上午7:20。体检时间约一个半小时。

集合地点:莱阳市中医医院查体中心(莱阳市五龙北路33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和1张1寸正面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到(须填写体检表格,请自带笔)。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每人500元),请提前准备好现金,费用统一收齐后交付体检医院。特困考生由本人凭有关证件提出免费申请(提前一天与卫生健康局联系),经同意后,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

2.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需禁食8-12小时。

3.体检时请按照医生要求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到体检结果。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考生须按医生要求进行检查。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必须事先告知工作人员。

4.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莱阳市卫生健康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7日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视为同意。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

5.参加体检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体检,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不参加体检或体检报到时迟到10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过程中未经批准与外界人员联系、不服从组织指挥及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6.体检实行回避制度,考生发现承担体检任务的医务人员、体检组织人员与其有应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否则体检结果无效。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选岗、体检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烟台市公费医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6年烟台市公费医学生考试选聘简章》执行。

咨询电话:0535-7286086

附件:2026年莱阳市公费医学生岗位需求计划表.xls

莱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