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莱阳市出台了《莱阳市司法局关于继续执行<莱阳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莱司〔2026〕8号),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继续执行的必要性、可行性
为规范和加强莱阳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后评估,该《办法》制度设计符合莱阳实际,选聘条件、职责范围、权利义务等规定合理适当;《办法》实施以来,莱阳市法律顾问工作在秩序建设、全覆盖、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文件继续执行的依据
《莱阳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主要依据是《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三、文件继续执行的制定过程
2026年6月8日,在充分梳理、评估该规范性文件现行适用情况、实施及继续执行的必要性后,按照继续执行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市司法局起草了关于《莱阳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继续执行的后评估报告。
2026年6月15日,市司法局将关于继续执行《莱阳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协同分别发送至各镇街、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丁字湾度假区管委,市直各部门,垂直管理部门,均未反馈意见。
四、主要内容
《莱阳市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共二十四条。《办法》共分五章。第一章是总则,对《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法律顾问的使用、工作原则进行了明确。第二章是人员选聘,规定了法律顾问的聘期、选聘条件、建立专家库等事项。第三章是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规定了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享有的工作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第四章是工作规则和监督,对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服务流程等做出了详细规定。第五章附则,对《办法》适用时间等进行了明确。
五、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解读部门:莱阳市司法局
解读顾问:魏晓彤
咨询电话:0535-3452956